Saturday, June 4, 2011

辩才之道--“点到即止”

生活总是离不开是非,不论你如何清高脱俗也好,是非总会在你左右徘徊。也因为有了“是非”,所以才会生“辩”。辩什么呢?“辩”公正、“辩”真理、“辩”黑白,为自己“自辩”。目的就是要澄清自己不是是非所指之人。

有一种人,反应很快,口才很好,心思很灵敏,在生活或工作中的人有利益或意见的冲突时,往往能充分发挥辩才,把对方辩得脸红脖子粗,哑口无言。这种人不管自己有理无理,一要用到嘴巴,他绝不会认输,而且也不会输!因为他就有那种本事捉住你语言上的漏洞,也会转移战场,四处攻击,让你毫无招架之力;虽然你有理,他理亏,但你就是拿他没办法!

但这种人真的是“辩才无碍”吗?真的可以让人心服口服吗?而他这种“辩才”又能为自己“辩”来多少好处呢?

我要告诉你的是,在辩论会或议场、谈判桌上,这种人或许是人才,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中,这种人反而会吃亏!因为日常生活或工作场所并不是辩论场,也不是议场或谈判桌,你面对的可能是能力强但口才差,或是能力差口才也差的人,你辩赢了前者,并不表示你的观点是对的,即使辩赢了后者,只凸显你只是个好辩之徒吧了。

而一般常见的情形是,人们虽然不敢在言语上和你交锋,但对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,反而会同情“辩”输的那一个,你的意见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。而且别人因为怕和你在言语上交锋,只好尽量回避你。如果你得理还不饶人,把对方“赶尽杀绝”,让他们没有台阶下,那么你已种下一颗仇恨的种子,这对你绝对不是好事。

人有好口才不是坏事,但运用不当,则会坏事,因此你若有好口才,我建议你:

1)把口才用来说明事理,而不是用来战斗。不过当有人攻击你时,你当然可以“自卫”。

2)有好的口才,也必须要有相对的内涵,否则别人会笑你全身只有舌头最发达。

3)要驳倒对方,保卫自己的意见时,点到即止即可,切莫让对方“无地自容”,换句话说,要给对方台阶下。

4)别人得罪你,你虽理直气壮,但也不必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。

5)若自己的观点有错,要勇于认错,并接受对方的观点,切莫用辩论的技巧死命反击,因为黑就是黑,白就是白,硬辩只会让人看不起你。

6)让听众有机会双向思考或发问,不是一味儿的“强迫”听众听自己的感受,或“牵强性”的,要听众认同自己的看法,这样做,只会令听众对你产生反感,而对你的言论大打折扣。

有好口才的人,经常会因自己的“傲慢”,认为自己“所向无敌”而忽略收敛的重要,因为他把“逞口舌之快”当成一种“快乐”,这是这种人最大的悲哀。逞口舌之快,并不会让你占有更多的便宜,反而会因此而弄巧反拙,让弱势一方不战而胜。

或许你是天生的辩才,但也需了解何意为“辩才之道-- 点到即止”乃最高境界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